
作者:恒矢更新时间:2026-01-13 14:38:14
前有洪水,后有瘟疫,中间还有饥荒作为点缀……生在一个足够糟糕的时代里,每个人的人生都短到一眼就能看到头。于是,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中世纪并有了能见鬼的技能后,菲丽丝开始收集各种各样的信息,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经过努力,她终于靠自己的厚脸皮找到一个知识渊博的幽灵做老师,学会了“写字”这一重要技能。靠着这项技能,她在这个99%都是文盲的世界站稳了脚跟,阴差阳错间混入一位伯爵的城堡,并在二十岁那年做上了自己的理想职业——一位光荣的缮写士,目前被分配到的工作是为新任伯爵老爷制作一本时祷书。多么完美而适合摸鱼的职业!菲丽丝感觉自己的人生圆满了,每天除了按照进度抄书画插图,就是跟亡灵们聊天分享八卦,偶尔会把一些恶鬼送去见它们的神明。至于外面那些领主争地盘,教廷和国王们的争斗,统统跟自己毫无关系……就算被牵扯到也必须当做没牵扯到,谁都不能阻止她的摸鱼大业。一心只想躺平的菲丽丝如此想着,并把试图从厕所潜入城堡的间谍一棍子捅入粪道。直到有一天,她被临时分配到其他部门抄写通缉令,第一次看到了有关“魔女”的描述。传闻“魔女”可以跟所有生灵或死灵对话,强大的魔女甚至可以精神控制与之对话的对象,从而为己所用……菲丽丝阅后大惊,魔女竟是她自己!***尼托伯爵的私生子,兰斯·戴勒有一个无法公之于口的秘密——他继承了母亲一系的特殊血脉,从小便能看到很多旁人看不到的东西。父亲的城堡中飘荡着数不清的冤魂幽灵,他自从被接回城堡后就因为经常大呼小叫被父兄厌弃。兰斯从小便想逃离这个让人发疯的城堡,可天不遂人愿,当尼托伯爵一家全部被政敌砍下脑袋后,他被当做安抚其他领主的道具,由皇帝亲自授封为新任尼托伯爵。不但被永远困在了这座城堡中,还要为伯爵领中的各种外忧内患发愁,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兰斯:毁灭算了。某天,年轻的伯爵照例在一堆亡灵的簇拥下醒来,照例忍着浑身不适、想去外面晒晒太阳赶走这些讨厌鬼,却在城堡窄小的通道中偶遇正打算上班的缮写士。缮写士目光怜悯地看着自己目前的顶头上司,一边说着“您肩膀上有灰”一边伸手抚了抚伯爵阁下的肩头,瞬间把坚持趴在伯爵身上的恶灵全部驱散,深藏功与名地去上工了。总算从恶灵尖叫中回过神的兰斯:??等等!注:1.架空14世纪,低魔,有比较特别的人,但没有无敌的人2.慢热,偏群像,剧情为主,感情线少。一些腿肉自产粮,不合口味不需要勉强啦3.剧情时间跨度比较大,一切从女主8岁讲起。男女主相遇时间晚,文案出现的剧情也比较晚,文案剧情只是主线之一,主线=主角的人生4.特殊时代背景,死人快快,死人多多 魔女竟是我自己[西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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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雀先是小姐的伴读丫鬟,又成了小姐的陪嫁丫鬟。小姐婚后多年无子,她又被提拔为姑爷的妾。小姐握着她的手说青雀,你信我,将来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必不会亏待了你。青雀信了。她先后生下一女一儿,都养在小姐膝下。姑爷步步高升,先做尚书,又做丞相,她的一双儿女日渐长大,女儿如花貌美,儿子才学过人,人人都说,她的好日子要来了。可女儿被送去和番儿子被打断双腿的冬天,她也以嫉妒盗窃两重罪名,死在一个寒冷的夜。青雀死不瞑目。她想问一问她的小姐,她从小相伴,一起长大的小姐分明情分承诺历历在目,为什么这样待她?为什么这样待她的孩子们?重来一回,她已经是姑爷的侍妾,肚里才怀上女儿。上一世醉眼看她目不转睛的楚王,此生依旧紧盯着她。摸着还未隆起的小腹,她抛却礼义廉耻,上了楚王的榻。...
薛庭笙在解霜台上和宿敌生死决战,险胜,终将那望棠山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斩于剑下。小少爷临死前却忽然拽住她衣领,沾了血也依旧妍若春花的脸上绽开一抹笑意我要死了,只可惜了我腹中你的亲生子,要和我一起下黄泉了。薛庭笙???薛庭笙起于微末,醉心剑道,自入杀道起不是在决战杀人就是在决战杀人的路上,无师无父无手足,生理知识基本为零,突然得知宿敌怀了自己孩子,而且还要死了,她慌得一批,四处求仙访药,费尽心思终于复活了沈南皎。她握着沈少爷的手,露出了自入道以来最温柔的表情从此以后我们往日的恩怨一笔勾销,你只管安心养胎,万事有我。刚被救活柔弱不能自理说了实话就会被薛庭笙一拳打死的沈南皎好。...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实体预售时间27日1900,详情请关注微博暮暮沉霜变成拥有毛绒尾巴的半妖是什么体验?你看这漫天飞舞的雪花,浪漫吗?好看吗?那都是我掉的毛。穿成一个位于物种歧视链底层的半妖,俞幼悠一开始以为自己要经历人族和妖族间的艰难抉择,参与两族的斗争厮杀,最后一统修真界结果都没有。在这个过于沙雕的修真界,她只见识到了沙雕这个物种的多样性。比如热心提议她把尾巴盘腰上的天才丹修,比如为了骗吃骗喝不惜装猫的神兽,再比如执着于给幼崽舔毛的妖皇算了,这倒霉修真界谁爱执掌谁去吧。ps作者不会写文案,正文精彩与否可在评论区询问其他读者。评论请随意,看文嘛开心就完事了。主大女主沙雕热血升级,感情戏很少,cp是大尾巴X秃尾巴,两只毛绒绒。(下一本预收求点进专栏收藏)↓飞升到了魔法界作为天剑门最强的太上长老,黎露晞飞升那日引来的雷劫声势前所未有的大。大到什么地步?这道雷劫真做到了一人得道全家升天,它把整个天剑门连人带山都劈到了异界!一睁眼,上至沉迷写龙傲天话本的掌门,下至精通搓麻将的扫地大爷,大家都傻眼了。为什么山门下排了一溜妖怪,他们还说要参加什么魔法师入学考试,想要拜入山门学习法术?黎露晞拍桌而起收!我们要在异界普及修真素质教育!*大陆最有名的魔法学院终于又开始招生。龙族的继承人,狮族的小公爵,人鱼族的王子,都奔赴而来,紧张且期待地站在那座奇怪的山门下,等着魔法师骑着扫把来接他们。然后,他们就看见一个老头提着扫把慢悠悠走下来,尖叫后反手拔出一剑他踩着一把剑,上天了。众人!!!原来现在的魔法师都要魔武双修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