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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月迟看到他因为厌恶而皱紧的眉,看来没好。
他只是在忍耐。
为什么呢,怕她的鞋子弄脏吗。
可是她的鞋子很便宜,他那双皮鞋的价格甚至可以直接盘下那家鞋店了。
“你怎么这么好,哥哥,你对我真好。”
她靠在他的肩上。
费利克斯没有说话,但她知道,他在听。
“我会一辈子都只喜欢你一个的。”
“镇上有个神婆,虽然我觉得她是骗人的。
但听说她可以帮人续缘分,我也是听我一个朋友说的。
有人在去世前专门去找了她,说想和自己的丈夫来世再做夫妻。”
“我当时很不理解,为什么这种荒唐的行为也有人信。”
她搂着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肩上,亲昵地用脸去蹭他的脸。
费利克斯没有回应,但也没躲。
她喜欢这样蹭他,他的皮肤很好,骨骼轮廓明显,蹭起来很舒服。
“可是我现在也想去找她,让我下辈子,下下辈子也能在一起。”
想要驯服一条不听话的狗,其实很简单。
爱它。
爱它。
然后爱它。
以往的回旋镖最后还是扎在了他的身上。
爱丽丝用廉价的甜言蜜语让他自愿在自己的遗嘱上加上了她的名字。
在这之前,他的遗嘱没有任何人的名字。
他的东西不会便宜别人,即使是让他所有的资产凭空消失。
他本来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他也从来没有掩饰过。
他现在仍旧自私自利,只是在意的东西从利益变成了其他。
比利益更重要的,其实早就出现了。
一个精彩的故事往往都需要一个实力强大的反派来为故事增添可看性。
而但反派设定的过于完美和逆天,故事通常会走向烂尾。
因为大结局时,战胜反派的永远都是作者为了剧情推动强行加给主角团的金手指。
那么,爱丽丝就是那个强加给主角团的金手指。
恶龙停止了自己的屠戮征程,和路边偶然碰到的少女组建家庭。
多么俗套的故事啊。
那如果,恶龙被路边偶然碰到的少女驯服,主动放弃了自己充满野心和破坏欲的征程,死皮赖脸要留下来,和这位少女组建家庭呢。
少女一点也不普通,她在用自己的方式拯救世界。
真好,今天又成功拯救了世界,明天也要继续努力。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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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作者专栏可见~架空明穿,漫画风情景喜剧,沙雕群像女大学生陈馥野前脚还在血战创业大赛策划案,后脚脑袋往键盘上一磕,就穿到了明朝万历年。好消息穿成一代少主了!坏消息是反贼看着怀里揣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手册,陈馥野被丢到明朝来就算了,怎么还是诛九族的逆天开局啊!?!?活命要紧,陈馥野婉拒家族的造反邀请,连夜离家出走,乘船一路漂到应天府,用身上仅有的碎银子在秦淮河畔支起了个破茶摊。然后她发现,队友们也分别穿成了被亲哥赶出家门的混吃等死豪门大小姐三战举人未中正在备考四战的县令之女打断富商鼻梁骨后畏罪潜逃的勾栏舞伎。原创业小组成员面面相觑嗨姐妹,好巧,你也在穿啊。奶酪红袍,紫芋黑糖,棠梨煎雪,牛乳麻薯。玫瑰烤奶,蜜桃乌龙,柑橘清茶,杨枝甘露陈馥野发现,其实除了穿到大明这一点比较魔幻以外,关于如何把奶茶店经营得红红火火声名远扬,都在策划案预计之内。陈馥野也发现,这秦淮灯影,金粉楼阙,江湖远大,人来人往。能冒险也能暴富,奇人奇事藏于市井间。姑娘我不讲究,就这样和友人在金陵街头闹闹走走~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明末背景伏琅是剑宗的废柴假千金,误毁法器,被宗门放逐。又在途中遭到渣男竹马背刺,一命呜呼。重生归来,她眼睁睁看宗门的无价法器再次碎裂在眼前。伏琅来不及解释了,先跑路吧!这一回,她先发制人刀了渣男,被剑宗通缉,狼狈逃窜到一处偏僻的江南矿山山脉。无依无靠,穷困潦倒,在这里来钱最快的工作是当矿工。伏琅真不想啃馒头了,我干还不行吗。灰头土脸挖了两天,伏琅腰酸背痛,几乎放弃。然而,忽的福至心灵,盯着眼前平平无奇的石壁,伏琅眉头一皱,拿起稿子猛砸下去竟然掉出来一块极品玄铁矿!脑中出现声音叮!成功开采第一块灵矿,系统绑定成功!伏琅?体魄10,共鸣5,已进入第一境锤体境道友,恭喜你正式踏入矿修之道!伏琅???谁能告诉她矿修是什么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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