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陈鲜更新时间:2025-07-08 20:58:06
西南方家的大少爷方绍伦,将饿得要死的流民张三捡回了家。从此身边多了一条护身忠犬,指东不敢往西,走累了让他背就蹲下身去,捉迷藏只许找不许藏,夏夜的萤火虫能给他抓满一口袋……十五六岁的他背着八九岁的他趟过银水河,“大少爷,张三永远是你的狗。”可十年后,张三变成了张三爷,忠犬变成了狼。一双狼眸紧盯着他,“结亲?这事大少爷就不要想了,我把话放这,你跟谁家的姑娘也成不了。”方绍伦不以为意,然而……清早的练武场,他一如既往帮他纠正射箭的姿势,却在他眯眼瞄准的时候吻住了他的嘴;熟睡的深夜,做了一场春梦,醒来腿根处的红痣被吮破了皮……引狼入室,悔不当初!方绍伦留洋东瀛,一走了之。三年后,一封“父病危速归”的电报将他召回了风雨飘摇的家国。穿着立领长衫披着斗篷的高大身影,在暮色中缓步走来。多华丽的衣袍、精美的配饰,都只是陪衬。他露出一口排列整齐的白牙,森然一笑,在方绍伦耳边低声道,“大少爷,看你还能往哪逃……”方绍伦要早知道张三这么能折腾,一定选择让他饿死在荒野,总比自己累死在床上好一点……腹黑狡诈/糙汉忠犬攻vs傲娇耿直/容易炸毛受*受略万人迷,攻洁受不洁(有男二墙纸桥段)。 民国之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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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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