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松鼠醉鱼更新时间:2025-07-01 02:03:36
貌美作精x闷骚假正经。文案:秦想想是个没脑子的漂亮蠢货,有天晚上做了个很长的梦,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一本书里的对照组女配。她出身沪市落魄小资产家庭,家里工厂充公,全家变成工人,六十年代父母给她找了个军官丈夫,嫁了人后,丈夫驻守海岛,她坚决不随军,七一年家里发生变故,被迫随军,与同样上岛的女主成为邻居,两家形成鲜明对照组。她作天作地不适应岛上生活,看不起这个,瞧不上那个,炫耀自己过去的城市生活……她还样样跟女主比,女主生龙凤胎儿女双全,她就追生女儿,结果连生三个讨债鬼儿子!女主参加高考,她也参加高考;女主做生意,她也做生意……不仅赔了个精光,还被骗得倾家荡产,受不了现实的她被车撞死。梦中的细节无比真实,所有的事情都按照梦里的进程发展了,她真是一本书里的人物!脾气改是不可能改的,她这个作精偏要作到底,首先就是赶紧离婚!她发电报,要离婚,男人提前回来了。秦想想打他骂他折磨他,作天作地发神经,这家伙不仅不离婚,最后还提前一年上岛了。“混蛋!我要离婚!”在岛上秦想想摆烂躺平,混吃等死,啥都不干,男人却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四岁的胖大宝儿子也被他教养成勤劳向上的好少年。咦?咦咦咦?他在家里任劳任怨端茶倒水洗衣服做饭,在外升职如同坐火箭,还帮她复习高考,教她买房买地做生意——这家伙根本就不是她上辈子的丈夫!!梦里那个性冷淡的丈夫才不会天天晚上拉她翻来覆去。这家伙还让她连生了三女儿!*执行巡航任务的黎剑知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成了七十年代的海军军官黎剑知,并且他还有了个美貌娇妻和四岁的儿子。闲暇时他也没少看小说,这次轮到他来当男主了!分居老婆要离婚——那怎么行?儿子养成嚣张胖大宝——那怎么行?……“黎剑知,我手软不想拿筷子,你喂我!”“黎剑知,我不想动,你抱我。”身高一米八八,长得英俊帅气的黎剑知,因为不懂浪漫不会聊天经常海上失联和几任女友不了了之的他,发现自己拥有了一个甜蜜黏人身娇体软的完美老婆。他老婆哪哪都可爱!注:原小说是男主下属的女朋友写的,角色本身以他为原型,所以身高长相名字都一样。原作者误会男主是个性冷淡,给他安排了自己的漂亮敌蜜当老婆。实际上他闷骚的要死。 年代文作精女配偏不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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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从音穿成年代文里恶毒女配的小姨后,就面临相亲嫁人。左边是条件优越但其实是出轨男的厂长独子。右边是带个侄子必须随军,成分还是黑五类的男人。闻从音二话不说,选择了右边。所有人都以为闻从音疯了,放着厂长儿子不要,人家还没嫌弃她带个外甥女呢。闻从音却带着外甥女跟着男人从军去了。大院的人等着看笑话,嫁给那么个黑五类,两人还带着两孩子,这家子不打成一锅粥才怪了。结果,头一年,男人家里平反了,得到表彰。第二年,传来消息,闻从音不当护士当中医了,还赫赫有名,一手医术出神入化。第三年第四年几年后,大院得知消息,那两个侄子外甥女,一个考北大,一个考清华,全国轰动。众人酸了。...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