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吃饭是耶律铮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每天吃饭睡觉最快乐了,吃过饭,要去识字听老师讲课,虽然老师讲课很有意思,但是吧,学习哪儿有出去跑有意思。 耶律铮还不止读书,世家公子,精通六艺,陈洺之又是其中的佼佼者,耶律铮还太小,学不了琴棋书画,陈洺之就慢慢弹给他听。 听完,耶律铮会象征性地拍拍手,“老师好厉害。” 陈洺之问:“想学吗?” 耶律铮诚实地摇摇头,“不想呀。” 有些事由不得他想不想,还是得学,陈洺之是个好老师,知道耶律铮玩心重,就带着他一边玩一边学。 这个孩子是他看着长大的,没磨掉他的性子,有时候傻愣愣的,跟当初那个扒门的小孩一样。 他有容姝的聪慧,冷静,身上也有耶律加央的赤诚...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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