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二舅他们家,他们家世代杀狗做香锅狗肉,那把刀传了好几代人了。 当时我二舅不同意,不光是因为这把刀传了好几代,而是这把刀还有一点特别之处。 我听我二舅说这把刀常年被血侵染已经变的黑红黑红的,不管多凶的狗,只要见了这把刀都吓的直打哆嗦,腿都直不起来,任人宰割别提多省事了。 后来三个人好说歹说,又拿出来不少钱财,我二舅一合计干这行不就为了糊口吗?见他们给的白花花的银子动了心,这才把刀卖给了他们。 四个人找齐了东西就回到了三兄弟那个破山沟,进院二叔往破仓房的门上一看就吸了一口冷气,原来那面祖传的宝镜上面已经有了丝丝裂纹,辛亏三样东西找的很快,还有准备的时间。 二叔到厨房就把鸡给宰了,然后用鸡冠血在他们三人的鸡巴根处各画了一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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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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