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纲,但是总觉得写这种中短篇的故事,一气呵成是最重要的,因为很多时候写一片中短篇的小故事其实不过是当时的一种心境或情绪,那段时间过了,再写出来的就不一样了。 我当时完结了《那村那人那傻瓜》,紧接着其实是想写《那傻瓜》的姐妹篇,那故事万余字的细纲都写完了。但是就在开文之前,我看了清歌一片的《远古伊甸》,很喜欢。现在过去多年,其实也不记得那故事的具体内容了,但是当时看完的心情大底就是觉得土著女总给穿越女当炮灰,我想还土著女一个春天。然后冲动之下就暂时搁置了已经写了几万字的文,转开了此文。本想和快就能完结,没想到又遇到个人生活上的种种变故,一直拖了这么多年。这期间最大的变故倒不是我自己的事,而是促使我开这个文的作者清歌一片离世了。如今我完结了这个文,也算是我对这位作者的致敬了。...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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