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茭被蔺之华分走了所有情绪,也就来不及思考…… 为什么蔺之华这么恰到好处的掏出了戒指。 —— 雪茭和蔺之华先扯证,婚礼计划在她回国以后再办。 那一天在民政局,这个平日里严肃的男人笑得像个傻子,见人就发喜糖。 但领完证,也就意味着雪茭还有七天就要去麻省理工报道了,康拉德教授催得很急。 这七天,雪茭搬进了蔺之华的别墅里,两个人过了七天无人打扰(没羞没臊)的日子。 刚刚扯证她就要出国,雪茭相当愧疚,以至于这七天满足蔺之华的一切小心思。 不管是在床上、浴室,还是客厅、厨房,她太愧疚,蔺之华提出的要求再“无耻”,雪茭也红着脸答应了。 以至于走的那天,她脚还是软的。...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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