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时空穿梭手机》。 这本书金色写了将近两年了(差十天满两年)。四百二十多万字,七百多个日日夜夜。这其中有过为它感到心烦折磨的时候,也有过写情节写得自己傻笑、激动不已的时候。 可以说我为它放弃了非常多的东西,当然,它也给了我非常多的东西。 大多是好的东西。 它也让我成长了非常多。 总的来说这本书陪伴了我这么久,它的每一个地方都是由我塑造的,我对它的感情是很深的。显然比任何一个读者对它的感情还要深——本质上金色也能算这本书的读者,但我的特殊在于这本书的每一个字都由我亲手写下,每一个人物,每一段故事都由我思考创造;读者们在每一章上面停留几分钟,金色要花两三个小时甚至更多。 …… 完本这件事,金色也...
谢长生穿进了一本权谋小说里。小说里和他同名的那个人是整本书里长得最好看的,也是最受宠的小皇子。还是个绝世无敌蠢货大反派。原主作天作地,仗着父皇最喜欢他,今天把太子骂了,明天把小侯爷打了,后天又把掌印太监绑了进行羞辱。这本书里所有人都在觊觎皇位,但他们唯一一致的目标是先把原主弄死。谢长生就是在老皇帝死掉的前一年穿过来的。只要老皇帝一死,他就会被这些人联手虐杀,死得要多惨有多惨。谢长生泪流满面。为了活下去,谢长生把自己装成一个傻子。...
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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