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难熬,做起事情来都不如往日那般利索,工作效率大打折扣,幸好现在是假期后第一天上班,要做的事情不多。 终于熬到中午,林宝宝正要和同事一起去吃饭,就接到谭默的消息。 【我在你公司门前。】 林宝宝先是惊讶一瞬,心情蓦地变好,迫不及待地和周围道声歉,不能和他们一起去吃午饭,接着就往楼下跑。 林宝宝实习的公司是在一栋写字楼,等她来到写字楼下,就看到站在门口处不远的花坛旁的男人,他穿着黑色的长风衣,身高腿长,面容英俊,气质斐然,站在那里格外的亮眼,俨然凛冬寒时的风景,周围经过的不少上班族都忍不住偷瞄他。 林宝宝出来时,他恰好也看过来。 四目相对时,她脸上露出大大的笑脸,朝他小跑过去。 人还未到面前,谭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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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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