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糖水枇杷更新时间:2026-04-16 11:38:14
【全文存稿,v后日六】柯尔特可以复制别人梦里最珍爱的东西,但只能绑定一个人的梦。他看上同班的德雷克同学——有钱,帅气,成绩好,梦里最珍惜的东西一定很值钱。第一天:德雷克同学没睡觉。第二天:德雷克同学没睡觉。第三天:德雷克同学短暂昏睡,柯尔特得到一杯手磨咖啡。……第n天:德雷克同学又又又昏迷了,柯尔特得到一打手磨咖啡。柯尔特:我要告韦恩虐待养子!当柯尔特把金手指当咖啡生产线时,德雷克同学却开始出产奇奇怪怪的东西。——韦恩先生签好字的财务报表、连环杀人案的线索、炸弹遥控器、失踪的恐惧毒气……甚至新鲜健康的脾脏,以及一只小红鸟!小红鸟:谈恋爱吗?结婚的那种。柯尔特:……柯尔特(熊猫眼):德雷克同学睡了吗?我睡不着!!·提姆发现同班的柯尔特总偷看他,眼睛里仿佛在问:你有没有好好休息?你真的不会猝死吗?于是,他稍微调查了一下对方。柯尔特同学的咖啡杯是他的梦中情款,泡的咖啡是他的梦中情款,咖啡机是他的梦中情款……提姆首先排除柯尔特同学是阿卡姆预备役。因为,柯尔特同学本人也是他的梦中情款。提姆:我将是这个家第一个踏入婚姻殿堂的成功人士!蝙蝠家族全员:你什么时候恋爱了?!提姆(还没告白,就已经想到结婚):在梦里。【食用指南:】1.我流组装宇宙,包饺子小甜饼,爱蝙蝠全家2.主角是高维读者,前期失忆特殊状态,梦境会被鸭鸭侦探发现并利用3.v前日三,v后日六,不定时掉落加更==预收《[综英美]跟韦恩结婚,我吗?》==夏普罗是最后的鲛人,好不容易考上天庭公务员,以为能靠着净化水源的天赋躺平万年,结果天庭派他去开荒——用联姻的方式。夏普罗眼睛一闭一睁。穿燕尾服的管家拉开窗帘,身边有人哼哼:“再睡五分钟,阿福。”夏普罗弹跳而起:“(,,#??Д??)啊——”韦恩甜蜜眨眼:“亲爱的,你对我们的新婚之夜有什么不满吗?”夏普罗:……好帅夏普罗:联姻其实也不错。丈夫是异世界的高帅富,家里儿女成群,无痛获得大家族!封地是被诅咒之地,河水堪称毒液混合物,泡澡都能赚功德!·百特曼遭遇魔法事故,莫名其妙被联姻,他坚定拒绝。什么?结婚就送好感度鉴定术?还陪嫁父母的灵魂?百特曼:这婚他结定了!百特曼发现自己拥有很多很多的爱。 [综英美]德雷克同学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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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队长为人质开启屠杀。 柯尔特认出那是正宗的特种军用枪。 就算是哥谭,这也很刑。 柯尔特远远就拉开弹弓,精神力加持粉笔,瞄准越来越刑的同学。他放弃戴着橄榄球头盔的脑袋,和套着防弹衣的身躯,选择打击手腕。 啪! 精神力遥控制导成功,粉笔打中目标。 可惜粉笔伤害有限,只让凶手痛得龇牙,枪口歪了歪。 柯尔特换了半截石墨条,加持精神力,继续攻击相同的位置。 啪! 遥控制导再次成功,又打中了。 石墨比粉笔坚硬,凶手腕上溅起血花。同一时间,一道寒光闪过,削断步枪的肩带。 柯尔特回头,只见一道红影闪进观众席入口。柯尔特再次拉开弹弓,用小石墨块击中凶手的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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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