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碳烤羊排更新时间:2026-01-31 16:31:00
艾利克斯·迈尔斯,布鲁德海文一个平平无奇的孤儿,掌握偷鸡摸狗打架斗殴浑水摸鱼等一系列街头小混混必备技能,熟练度max。他偷过孤儿院的面包,抢过街边的流浪汉,为了一件过冬的衣服在牧师面前装可怜。他自认人生也就这么过了,现在是个小混混,长大后变成鬼火黄毛,有机会就找个靠谱的帮派投身反派事业,说不定还能掌管几个街区。他小混混的人生只持续到他阴差阳错的和超级英雄夜翼、布鲁德海文小警察迪克合作了一把,将掌管他所在街区的老大送进了监狱,彻底得罪了地头蛇。彳亍口巴。当个鬼火黄毛的伟大志愿看来是行不通了。不过没关系,艾利克斯安慰自己。反派当不了,他可以靠给贪污腐败的布鲁德海文警局局长做小弟混进政界,这样也能大捞特捞。可惜还没等他实施计划,他又再次无家可归。可喜可贺的是,心地善良的布鲁德海文小警察把他捡回家了。从此之后艾利克斯过上了正常幸福的生活,并且觉得自己跨界政途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甚至还可以更进一步——通过激励他爹努力上进,从而成为一个二代,实现全家的阶级跃迁。才怪。因为突然有一天,他亲爱的养父穿着紧身衣从阳台蹦进来,告诉他布鲁德海文小警察其实是夜翼。夜翼背后还站着蝙蝠侠。艾利克斯:……他大发雷霆,和养父吵了一架,毅然决然离家出走。迪克:“儿子你别这样,之前我们不是生活得很愉快吗?我们都已经畅想到你的大学生活了!”艾利克斯:“但是现在我的未来计划全都作废了,你这个混蛋老爸!”迪克:“……方便问一下是什么计划吗?”艾利克斯:“我已经在着手把你领导送进局子,然后捧你上位了。按照我的计划,你的人生会一步步升级,从警察局局长-市长-州长一路到总统。而我,会子承父业,政商两手抓,成为最炙手可热的二代!现在好了,我的梦想因为你而破灭了!两次!”迪克:……艾利克斯:“怪我看走眼!我现在要及时止损,幸好候选人不止你一个。”他深深地看了不靠谱的老爸一眼,心想,算了,你好好当你的超级英雄吧,等我跟着丧钟干爹or莱克斯混进白宫,我就是幕僚长,到时候给你和蝙蝠侠颁布超英无罪法案。 [综英美]爸!你这个年纪你怎么睡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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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弱、却似乎长高了一点儿的背影很快消失在道路尽头,看起来比往常轻快很多——看来艾利克斯是真的很为内森·托雷斯的死而开心。 迪克坐在车里,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艾利克斯最后关于“下毒”的推测,像根细刺一样扎在迪克心里。他知道艾利克斯有事瞒着他,并且完全没有告诉他的打算。会和刚才那个黑斯廷斯医生有关吗? 他调转车头,一边给芭芭拉发了条消息,一边再次驱车驶向医院,心里还在盘算着晚上该用什么姿势从小孩嘴里套话。 算了,要不还是多准备几颗糖吧。上次他就发现了,臭小鬼比奥罗拉还爱吃甜食,尤其是巧克力。 汉堡就算了。艾利克斯不是不喜欢吃,只是那些套餐和附赠的小玩具好像总让他的心情变得低落,就像是触发了什么不太美妙的回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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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