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像她对林赫死心后那么不留余地。到时候,她结婚,生子,生活自在美满……凭什么?!胡烈恨恨地想,他这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费心巴拉地找,她还敢跟别人好。 他弄不死她! 可难道要她过的不如意了,凄惨了,他能舒坦吗? 那更不能。所以,他还是得找回她,必定要找回她。 就这么挠心挠肺地想,也就天亮了。 门口竖起的一张牌子,写着“藏·印象”三个黑体大字,竖着一排小字:摄影师——礼乔治。 胡烈印象里还依稀残留着那次摄影展的主题,好像是关于云南的。 也是一个摄影师好像。 胡烈走前留心了眼展会开始的时间,上午十点。 找了附近一家早点摊,胡烈吃了点早餐,又开回了展览馆,来得早,车停在展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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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诺有一头毛茸茸的小卷发,是个乖巧可爱的人类幼崽,出生在一个普通人类家庭。爸爸温柔漂亮,大哥冷漠沉稳,二哥中二叛逆。他以为家里永远都是这么温馨平凡。直到有一天,他发现爸爸外出时拿着的刀,沾上了红色血液。大哥开的公司里,总会传来阴风阵阵的哀嚎,二哥这个中二少年,居然真的可以一拳揍翻鬼怪。家里也多了一位透明的其他成员,哄着星诺让他喊大爸爸。星诺害怕,拿着小木剑,露出自己齐整的小米牙,呼哈一声,踮着小脚丫,对着怪物戳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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