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我在五年前写过的短篇\"萤火虫\"为底本的。木来我打算把它扩写成中篇,不料一写就欲罢不能,写成了长篇。也许是小说本身的要求超出我所想像的缘故。 第二,这是一部极其私人的小说。就如有些人喜欢我,有些人不喜欢我一样,有些人富喜欢这部小说,有些人不会喜欢。但我希望,这部小说罢凌驾我个人而流传下去。 第三,这部小说是在南欧写的。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一十一日,我在希腊的未可诺斯岛开始动笔,一九八七年二一月二十七日在罗马郊外的公寓酒店完成。我几乎天天泡在吵闹的小节馆里,戴看耳机重复听看\"佩珀上士\"的录音带,一边听一边写。在某种意义上,这部小说可说得到列侬和保罗.麦卡尼的些许帮助。 第四,我把这部小说献给我死去的朋友以及活著的朋友们。 一九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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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气质干净性格开朗,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然而,相处越久,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他们说,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他们说,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他们说,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活着就足够幸运。蔺言啊?我吗?...
青雀先是小姐的伴读丫鬟,又成了小姐的陪嫁丫鬟。小姐婚后多年无子,她又被提拔为姑爷的妾。小姐握着她的手说青雀,你信我,将来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必不会亏待了你。青雀信了。她先后生下一女一儿,都养在小姐膝下。姑爷步步高升,先做尚书,又做丞相,她的一双儿女日渐长大,女儿如花貌美,儿子才学过人,人人都说,她的好日子要来了。可女儿被送去和番儿子被打断双腿的冬天,她也以嫉妒盗窃两重罪名,死在一个寒冷的夜。青雀死不瞑目。她想问一问她的小姐,她从小相伴,一起长大的小姐分明情分承诺历历在目,为什么这样待她?为什么这样待她的孩子们?重来一回,她已经是姑爷的侍妾,肚里才怀上女儿。上一世醉眼看她目不转睛的楚王,此生依旧紧盯着她。摸着还未隆起的小腹,她抛却礼义廉耻,上了楚王的榻。...